《呼吁建立新冠疫苗伤害保障救助机制倡议书》
—这是与你息息相关的倡议!
2019年12月12日新冠病毒肺炎疫情从武汉全面爆发延伸至全国,面对这突如其来的灾难,全国人⺠积极响应了国家的抗疫号召,并全面接种了多针次新冠疫苗,希望构建群体免疫屏障彻底阻止病毒传播,从而保障人⺠的生命安全。但如此大规模接种却引发了惊人的异常反应,导致病残及死亡等相关病例层出不穷,其中接种后得了白血病和一型糖尿病的案例最多更是令人瞠目结舌!
免疫接种是国家一项重大的⺠生工程,系关乎着无数个家庭的健康和希望。可接种疫苗始终是将人体外的一种生物制剂引入体内。即使是经过多年临床广泛使用的疫苗,但接种后将引发受种者产生何种已知或未知的额外⻛险,还不能完全为人类所掌握避免的。就算完全是依照规范实施接种的疫苗严格符合技术标准,仍然不能排除诱发疫苗接种后的不良反应而引发严重疾病的⻛险概率! 但新冠疫苗从研发上市到全国接种不到一年时间就大规模接种是否安全成熟? 那发生异常反应肯定是必然的!
虽然不良反应很低,但发生在个体身上却是百分之百的伤害! 尤其目前无论是企业的质量控制体系,还是疫苗采购和储运的疾控部⻔及接种医院,还远远不能达到书面上所订立的标准和严格的冷链要求,这无疑更加大了发生危害的概率!
也曾深深理解地方官员甚多的无奈,但不断获悉印证的是越来越多相关病例的信息,同样惨遭新冠疫苗毁灭性伤害的悲剧连绵不绝上演! 由此,我们没有任何理由再沉默不语。须自当竭尽全力,客观地阐明所有受害者渴望有法可依的迫切诉求,并探索有效的救济渠道,从而不致于苦难者在艰辛的维权路上,还背上雪上加霜的“刁⺠”“闹⺠”等恶名。
众所周知,接种新冠疫苗完全是国家行为。但即使是合格的疫苗也会有极少数异常反应的病例发生,严重的导致受种者终生不可逆转的伤害。那为什么还要接种? 从医学上的理论看,预防接种是人类战胜病毒最有效的办法。希望通过接种可以预防疾病发生或阻断病毒的流行传染,最终使该病毒在地球上彻底根除(如绝迹的天花病毒)。相信决策者们在权衡巨大利益下难免会牺牲少量,出台强制性免疫接种也无可非议! 可那些为人类健康做出了巨大牺牲而致残、致死的该如何处置? 迄今为止,我国仍没有一部合理的处置机制!
重要声明
《疫苗管理法》五十六条: 国家实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制度,实施接种过程中或者实施接种后出现受种者死亡、严重残疾、器官组织损伤等损害,属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者不能排除的,应当补偿和保障。
我们的强烈要求:
- 患者终生残疾已丧失了基本谋生的生存能力,政府须落实将受害家庭成员纳入终身的低保家庭!
- 残联要落实患者为特殊残疾人的救助政策及因公致残⺠政抚恤等;协助解决患者今后入托入学等问题。
- 受害家庭因病致贫或债台高筑而置业困难,政府应将其列入经济保障房的分配对象。
- ⺠政部⻔要对受害家庭作出人性化的表率,并以终身每月的生活经济抚恤。
- 对于患者的困境,包括生病住院和⻔诊治疗等费用也要全额报销。
- 本着对生命的尊重人人平等,同病同治、同命同价,全国要统一补偿标准。
各位领导: 生命诚可贵,健康更无价! 疫苗存在的⻛险概率是与任何人息息相关的! 翘首祈盼国家健全“新冠疫苗伤害保障救助机制”立法,为现在及以后建立一个更安全的社会,一个更安全、更人道的疾病预防与控制体系造福苍生——这是任何人性政府刻不容缓的行政作为和社会责任!
发起人:
江⻄吉安新冠疫苗受害家⻓: 梁小强 (18607963353)
北京新冠疫苗受害者: 钱大龙 (15911150698)
广东江⻔新冠疫苗受害者: 邹健 (18127580478)
于2023年8月8日倡议
(附上全国接种新冠疫苗后不良反应的受害者名单)